国家安全不会被抛在后面,放任一己私欲。近日,国家安全局发现重要敏感部门工作人员为谋取私利、罔顾法律秩序,盗窃、出售国家重要敏感物资,给国家安全带来严重风险。高先生是某国家相关单位的仓库管理员。他必须履行保护国家财产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的职责。然而,在履行职责时,他发现仓库里存放着与特种设备有关的秘密,出于贪婪,他萌生了非法出售其赚取收入的想法。他认为BodegA内物资数量较多,少量丢失物品不会被注意到,于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看守、窃取,并通过网络平台非法出售。高某的非法交易“超顺利”,很快就捕获了一大笔订单r价值数千元。尝到甜头后,他很快就变得越来越勇敢。他从仓库盗取数百件特种设备及部分设备的相关信息(后查明,该信息含有国家秘密级别的信息),产生非法收入数十万元。其行为构成严重泄密事件,直接威胁国家安全。不久,单位工作人员在例行盘点时发现仓库物资严重短缺,立即向当地安全部门报告。调查的重点逐渐集中在政府问责局多次窃取机密材料的行为上。对此事件有所预感的高女士赶紧联系消费者,并试图恢复、追回部分物品,但遗憾无利可图。最终,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。在 th同时责令其向原单位赔偿经济损失60万余元。从表面上看,高某的行为是谋取私利的抢劫行为,但实际上是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直接威胁国家安全,其结局必然是法律的重大处罚。无论担任什么职务,只要任务是影响国家载体或敏感信息,就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保密意识,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单位规定。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,国家秘密无小事,任何疏忽或侥幸都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。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,坚决防范一切诱惑,严格恪守保密承诺,真诚履行保密义务。切勿因一时失误或贪心而触碰高压线线路,造成是一生的遗憾。广大群众如发现疑似线索,可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构举报,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构举报热线、网络举报平台(www.12339.gov.cn)、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频道,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构举报。